招投标信息
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学院教学用房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编辑:规划处   来源: 时间:2018年08月03日 15:36 阅读次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学院教学用房防水工程已经学校研究批准维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衡阳师范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音乐学院教学用房防水工程。

2.2 建设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

2.3 规模:总投资298485.09元。

2.4 工期要求:工期为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1.拆除原有起壳屋面防水卷材层并下楼外运12公里;2.底层洒非固化涂料及粘贴1.5厚外露型自粘卷材;3.根据实际需要按比例开设排气通道并安装排气管;4.根据原有屋面开设排水边沟(200*150),在沟内及两侧进行防水处理;5.原落水管处进行降管处理;6.背水面裂缝钻孔止水并注浆处理,刮胶恢复原样;7.女儿墙及楼梯房外墙裂缝防水维修(具体做法祥见施工方案及预算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年检处于有效期;湖南省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近5年有制假贩假、合同诈骗等不良行为记录者不得报名。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1报价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7。

4.2信誉及业绩分采用百分制,权重0.3。

1)信誉得分20分(①行业评价;②获奖情况;③质量论证)

2)业绩得分30分(①近三年防水维修合同[1000m2项目起算])

3)施工方案得分40分(①项目部人员配置;②使用材料及流程;③施工方案与技术;④质量与安全措施)

4)售后服务得分10分(①五年为五分;②每加一年加壹分)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万,由投标人报名时现金缴纳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投标人须从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7日(每日9:00-11:00,15: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③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④资质证书(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加盖公章)。⑥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和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到衡阳师范学院学术交流中心602室报名,经审核签认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6.2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

7.开标时间

7.1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六楼会议室。

7.2逾期未到,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衡阳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师范学院

地 址: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联系人:曾老师 关老师

电 话:0734-8484920